
本人某月某日正常上班,由于疏忽忘记打卡,导致当日下班未打卡。特此说明。
说明人:
证明人:
公司领导:由于我制度观念不强,公司明文规定上下班必须打卡,但我因,,,忘记了打卡。虽然事出有因,但我毕竟违反了公司制度。现对我的行为作出深刻检讨。
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公司制度,学习公司企业文化,不做违反公司制度的事。
我愿意接受公司对我的处罚。
敬请领导对我监督,今后我一定不会再违反公司制度,即使有特殊情况也必须事先向领导请假。
说明人:
日期:
这还不好写。
只要人事部同意的理由,什么也行。
所以,要请教下人事部,看什么理由可以。
值班是事实,人事部不会为难你的。
自己编的不一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