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产。
子产(?~前522年),姬姓,郑氏,名侨,郑穆公之孙,郑公子发(字子国)之子,故称公孙侨,字子产,春秋时期郑国(今河南新郑)人,曾担任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在他执政期间郑国小有中兴之势。是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曾铸刑书于鼎,史称"铸刑书",是法家的先驱者。被清朝的王源推许为"春秋第一人"。
中国历史上法律的第一次公布,而且是铸造在鼎上,子产也的确是个好执政。
子产在执政问题上有一个观点很有意思。他说,执政,最上等的是用道德治理民众,其次才用刑戮的手段。以法治国,使人见法象见火一样,望而生畏,烧死的很少。以德治国,使人觉得象水一样,淹死的就很多。所以子产治国是以宽为主,宽严结合。服从的加以保护,反对的加以惩罚。特别可贵的是,子产所具有的民主思想,容忍不同意见。
郑国人有一个习惯,喜欢在乡校中议论国家政治。有的议论很不符合有些人的口味,就主张取缔它。子产不同意。他说,乡校是不能取缔的。大家在那里议论政治得失,是好事情。大家喜欢的事,我们就去做。大家反对的事情,我们就不做。他们是我们的人民,发表意见,对我们是提示警醒,对我们郑国大有好处。从前,周厉王堵塞言路,不让人民讲话,结果自己跨了台。这就象把大河堵起来,一旦河水决堤,后果不可想象,死伤的人会更多。与其堵不与疏,让人讲话,就象疏通河道,有怨气就让他发,有不满就让他讲,天塌不下来,反而会改正我们的错误,难道不是好事情吗?
郑国南有楚国,北有晋国,夹在两个大国中间,郑国的外交特别难开展。子产是一个具有高超手段的外交家,他周旋在两个大国之间,利用他们的矛盾,搞平衡,谋发展,反而逐渐取得了主动权,提高了郑国在诸侯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