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什么是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概念。我对幸福的理解是:物质生活富有加上精神生活充实的一种良性感觉。
物质生活富有,并不是说就要挣好多花不完的钱,也不一定一日三餐都要吃鱼翅海参,合理消费而不摆谱,吃饱喝足,满足饥饿需求即可。
精神生活充实,有健康的体魄,有温暖的家庭,甚至还有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和个人爱好,感觉到活着并不孤独,日子一天比一天有趣味,人的生存价值得到上升和净化。
总之,幸福的概念应该诠释为:知足常乐,有品位的活着的这种需求得到满足之后的的一种良性感觉。
是人们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
我们如果想继续拥有幸福,想过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去不断地满足更多的渴求。
人们得到一个幸福后,那么人们对同一个或同一类幸福的渴求度就会递减,当人们再次获得这个或这类时幸福时的幸福感就会逐渐递减,当达到足够多的N次时,渴求度会变为零,幸福感也就变为零了。
当你实现一个愿望、达到一个目的、爱一个人、被人爱、一时的心情愉悦、快乐等等都属于幸福。幸福没有距离、没有标准,幸福是一种感觉。当你心满意足时,就是幸福。知足常乐能使幸福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