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本上称呼二儿媳。现在大部分地方习惯称呼中“媳妇”仍是指“儿媳”,就是儿子的妻子,而弟媳、侄媳、孙媳等则分别指弟弟、侄子、孙子等的妻子,在《现代汉语词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媳妇也特指儿子的妻子。虽然也有一些地方称自己妻子为“媳妇”的,但这只能代表当地,我们可以尊重当地习惯称呼,但绝不能随意推广开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而在广东,三大方言都很少直接用“媳妇”一词,粤语的“新抱”、潮州话的“新捕”、客家话的“心舅”都指儿子之妻。
如果是你丈夫的弟弟,那他的老婆就称为妯娌,如果是你父亲的弟弟,那他的老婆就称为小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