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添加香精香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02.01.01植物油脂没有加香的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法律、法规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又不明确的地方可以查询植物油的产品标准以及GB 2760-2014,其原文如下: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B.1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B.1.1在食品中使用食品用香料、香精的目的是使食品产生、改变或提高食品的风味。食品用香料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食品用香料、香精不包括只产生甜味、酸味或咸味的物质,也不包括增味剂。
B.1.2 食品用香料、香精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表B.1中所列食品没有加香的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法律、法规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除表B.1所列食品外,其他食品是否可以加香应按相关食品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表B.1 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02.01.01 植物油脂
02.01.02 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