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发现有人冒领截留扶贫款,应该向当地扶贫办、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其中,扶贫办可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反映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等,以便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如果发现有人冒领或截留扶贫款,应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具体来说,可以向国家扶贫办、财政部、审计署、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政府、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这些部门将会对举报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扶贫款的正常使用和惠及贫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