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受托代销。一、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1)按接收价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二、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借: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同时借: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人)
三、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四、支付代销商品款借:应付账款—×××(委托人)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为了避税,个人产品的收入都走他的个人账户”,等于从第二笔分录开始就没有计入你们的公账,而是流入了他个人的口袋。
这种情况只能做内账处理了,否则不论开票与否你们都应该计入营业收入并代委托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