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包:客人到店点餐付款并打包带走的,尽量推荐易于打包的菜品,汤汁较多,量较大的菜品原则上不打包(如XXX汤等),因为我店用于打包的仅限于打包盒和打包桶,容积有限。
1、客人告之需打包外带的,需在菜单上注明打包,点单进厨房后,告之厨房此单为打包,并及时将相应的打包工具配备至厨房出餐口。
2、客人打包菜品,不需额外收费,无汤汁的菜品或饭类原则上应用打包盒盛装,带汤汁的菜品用打包桶盛装,汤汁较多的,可用两个打包桶重叠盛装,以防止客人在带走途中打包桶破损。
(二)送餐:客人电话订餐或到店点餐。
1、客人电话订餐的:原则上不接待电话订餐,除个别常客或订餐地点较近的可以接待,另外,在营业高峰期不接待,但是,即便不接待此类订餐也应委婉的告之客人,不可生硬的对待客人。
2、客人到店点餐并付款要求送餐的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餐厅500米范围内的可接待送餐。
(2)客人点餐付款时,告之客人点餐的费用是多少,并收取20-50元的餐具押金(押金多少根据客人点餐量灵活收取,但最多不能超过50元),并由收银员开具押金条,交由客人保管。
(3)开单进厨房,由厨房制作,凡是此类送餐,所有菜品必须用保鲜膜封盖,以确保菜品质量。
(4)送餐时,统计送餐所用餐具,并填写外卖餐具统计表,菜品全部准备好之后,检查餐具、用具是否全部齐备,并及时用餐。
(5)送达后,请客人在外卖餐具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并与客人协调收餐时间。
(6)根据与客人协调的收餐时间,到收银处领取客人押金,并及时收回餐具,退客人押金的同时,核对外卖餐具统计表,并收回客人手中的押金单。
(7)将餐具送回厨房,押金单交回收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