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风景名胜主要有:
巨猿洞:
巨猿洞位于高坪镇麻扎坪村境内,俗称龙骨洞。1968年—1970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研究所在洞内发掘出步氏巨猿牙化石5枚、南方古猿化石3枚,及其伴生动物龟类、灵长类、食肉类、长鼻类、奇蹄类、
啮齿类化石24种。1970年,该洞被封存。该洞是迄今已知的世界巨猿产地纬度最高的地方(北纬30°39′)。1992年12月16日,被列为湖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2000年—2001年,中国科学院为实施国家科学技术部关于“古人类起源及其环境研究”课题,先后再次在该洞组织发掘,发掘出巨猿牙化石10枚、古人牙化石3枚,第三纪古生物化石共50多个种属。经考古专家鉴定,该种古人类生活于距今180—200万年前,被命名为“建始人”。
石柱观:
石柱观位于高坪镇望坪一片300多公顷的平畴中央的一座柱状石灰岩孤峰顶端,古称蟠龙山朝真观,民间以状名峰、以峰名观,俗称石柱观。该观始建于明朝嘉靖年间,后多次翻修,1992年12月16日,被湖北省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由省拨款修葺。石峰高51米,柱基周长223米,呈三足鼎立状,足与足之间有石洞相通;从山脚到山顶有238级蜿蜒石阶,供游人和朝觐者上下。峰顶庙宇主要由大殿、中厅组成,分别为六棱形四层亭阁和单脊歇山式厅房,均为土木结构。峰身上下植被茂密,蹬道两侧古木森森,浓荫蔽日;有石碑12块,分别记载自明、清以降石柱观兴废史。峰前有一潭,潭水长年不涸,相传潭底遗有一只金盆,满月时隐约可见,俗称“金盆偃月”,为县内古“八景”之一。
花果坪古生物化石洞群:
花果坪古生物化石洞群含花坪、景阳、高坪、红岩寺等乡(镇)的部分村,面积1582.33平方公里。1953年后,先后出土剑齿虎、貘、野猪、鹿、牛、马、羊、象等动物骨骼化石 ;1971年后,在洞群中发现巨猿牙齿化石19枚,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认定:“建始巨猿牙的形态与特征与广西柳城巨猿没有种的区别”。1986年11月5日,湖北省人民委员会确定建始县花果坪古生物化石洞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石通洞:
石通洞位于业州镇西南角凤冠山麓峭壁下。洞内西北部较平坦宽敞,穹窿如舍,最宽处约30米,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形同大厅。洞口崖檐飞泉常年不断,淅淅沥沥飘落入洞前圆形小潭,即古县志中所称“石洞飞泉”,夏天登临,令人顿觉神清气爽。洞中东南部地势略高,进洞后可见一道天然石桥横跨洞中东、西两壁,即古县志中记载的朝阳观十景之一的“石涧天桥”。此洞阴而不湿,冬暖夏凉,为历代游览胜地。
古业州遗址:
古业州遗址位于三里乡棉花坝村。北周建德三年(574)置,隋大业初年(605)废,十四年(618)复置,唐贞观八年(634)再废。遗址出土有汉代铜鉴2面,铜矛1件。
朝阳观:
念位于业州镇郊区。朝阳观又名凤冠山,上有天池寺,该寺俗称朝阳观,方言以观名山。该风景区含朝阳观、米水河、穿洞子、闸木水峡、石鼓门、宝塔山等。天池明镜、石洞飞泉、虎头昂翠、崖悬白印、虎榜天开、蓬莱仙境、石涧天桥、石耸乌纱、凤尾拖青等朝阳观十大景点被载入清代《建始县志》,除狮滩夜吼不复存在以外,其余9个景点基本保持原貌;山麓的石通洞20世纪90年代被收入《中国名胜词典》。
五阳书院:
位于业州镇奎星楼路6号,坐北朝南,是恩施自治州境内唯一保存较完整的书院建筑。始建于1755年(清乾隆二十年),后经多次维修。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书院停办后,为全县教育机关驻地。1928年底,工农红军长途奔袭建始县城,焚毁原县署(俗称老衙门),建始县政府将办公地点移至五阳书院。
1949年11月建始解放至1987年,建始县人民政府亦在此办公。现存建筑布局除原射圃不存、连珠堂改建为三开间木质平房外,其余部分基本保持清道光二十一年原状,有考棚、讲堂、斋房及东西号舍共大小40余间,总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讲堂由前厅、后厅、中厅及左右斋房组成,是书院的主体部分;中厅为方形单层亭阁。前厅、后厅、讲堂均为三开间单层平房;东、西号舍各用板壁隔成三间,中间的走道用石板铺砌。
1993年,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4月,被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11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庙:
始建于元大德年间(1297—1307),庙址在县城西门外。明末兵燹后,原文庙被毁。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改建于县城北部。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定址于城西北隅,此后又多次重修、扩建。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建始县委在内办公,经改建,1983年仅存大成殿和两侧的金声玉振楼。大成殿高10. 57米,开间12.1米,进深10. 54米,为重檐歇山式,丹漆柱壁,青灰色布瓦,脊以青砖及油灰为料,脊上精塑走兽,以铁链相牵。瓦当为“万”、“寿”、花卉形。殿内四排木柱,16根着地,青石柱础。梁架为六穿二重飞角,下有龙雕支撑,檐下缀风钤,四周为砖石为墙,封顶裹檐。金声玉振楼结构色彩与大殿相同。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1993年,被始建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4月被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10月经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同意,迁至朝阳观北麓,坐南朝北,搬迁中大殿的大梁被锯掉1米,面积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