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要求设计服装吊牌时,必须标明厂名厂址,且厂名厂址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进口服装可只标明产地,但是还须同时标明代理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2、产品名称
要求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名称,如"男西服"等;如标准无规定的,应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休闲裤"等;允许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但应在同一部位上标注正常名称,也就说印刷后的服装吊牌上面必须有以上内容。
3、号型
要求按新号型标准标注服装的规格,不允许单独使用现行的"S、M、L、XL"等老号型规格,号型的标注应按人体的号(身高)和型(胸围、腰围)标注;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
4、纤维成分和含量
要求使用标准的纤维名称,服装吊牌上不得使用俗名、学名、外来语等;如同件服装的不同部分的纤维成分不同,则应分别标注,例如:棉褛的面料、填充料、里料
依次为纯羊毛、100%涤纶、100粘纤,则正确的标注为面料:纯羊毛,填充料:100%涤纶,里料:100%粘纤。
5、洗涤方法
要求吊牌上必须标注服装洗涤熨烫的方法,规定应依次标注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的干燥等五大项目的操作方法,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洗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