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考指的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重考,应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凡因公出差、住院或考研属于正常缓考,其它属于非正常缓考,正常缓考不收费,非正常缓考按重修选课费的一半收取。
2、缓考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缓考:(1)本人患病、直系亲属去世或遭遇其它突发事故需要请假者;(2)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者; (3)毕业年级学生参加研究生或就业考试等活动,与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者,缓考课程不超过3门。
3、因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申请缓考,学生可选择其中一门课程参加考试,其他冲突课程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提交缓考申请,无须审批。其他原因申请缓考,学生应到所在学院(部)填写缓考申请表,由学院(部)和教务处审批。
4、申请缓考者须于考前办理相关手续,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缓考者应于考试后3天内补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