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社保费办理”。在左侧菜单栏点击“证明开具”,在右侧跳出页面点击“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进入办理页面。
2.在“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页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对应的缴费明细。勾选需要开具的行次,点击开具证明。
3.支持明细开具和汇总开具两种打印方式,选择开具方式,点击确认。选择明细开具,系统按照查询结果进行证明开具;选择汇总开具,若费款所属期是连续的,单位编号、险种等信息相同的数据会合并为一条记录。
4.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