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酸碱理论,又称酸碱电子理论(也称广义酸碱理论),由美国物理化学家吉尔伯特·路易斯提出。
1923年的酸碱质子理论大大扩展了酸碱范围并得到广泛应用,但它把酸仍然限制在含氢的物质上,而在酸碱质子理论提出的同年,吉尔伯特·路易斯提出了更广义的酸碱电子理论。
酸碱电子理论认为:凡能接受电子对的物质(分子、离子或原子团)都称为酸,凡能给出电子对的物质(分子、离子或原子团)都称为碱。酸是电子对的受体,碱是电子对的给体 ,它们也称为路易斯酸和路易斯碱。酸碱反应的实质是碱提供电子对与酸形成配位键, 反应产物称为酸碱配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