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中兴并没有被称为倒退。
明孝宗弘治年间(公元1488—公元1505年),革除前朝弊政,刷新政治,所出现的统治相对稳定局面被称为“弘治中兴”。明孝宗朱祐樘即位后,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斥逐奸佞,任用贤能。孝宗即位伊始,即将“贪黜谀佞”的太监梁芳和贪赃枉法的权臣李孜省下狱,又令昏庸的大学士万安致仕归乡。
注意任用贤能,被罢官的王恕被重新起用,任吏部尚书。一批贤能之人被重用,史称“众正盈朝”。其次,广开言路。其三,改良政治。明孝宗勤于政事,除“早朝”外,又增“午朝”。注意节俭,抑制勋戚、中官等势家近幸。
孝宗曾申明禁令,禁止宗室、勋戚奏请田土及受人投献,禁止势家侵夺民利,注意救济灾民。以明孝宗为首的弘治君臣所进行的政治改革运动,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社会矛盾暂时有所缓和,是政治上的一个相对稳定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