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出版系列副编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已取得编辑专业中级(一级校对或技术编辑)职称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
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取得博士学位,在出版单位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2年;
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1年(转评)。
2.申报出版系列编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
经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评审,取得副编审(高级校对、技术副编审、美术副编审)职称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
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副编审职称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1年(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