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敕封
南宋时期,清水祖师的神阶大大提高,其标志是他先后四次得到朝廷的敕封,敕封清水祖师牒文均完整地保存在《清水岩志略》、《安溪清水岩志》等志书中,牒文详细地记载了请封和敕封的经过。
第一次请封是在绍兴年间,由安溪姚添等人上文朝廷请封,理由是清水祖师生前剃发为僧,苦行修炼,死后“本州岛亢旱,祷祈感应”。到了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礼部批示福建路转运司,派人到实地调查。龙溪县主簿方品奉命到清水岩视察,认为“委有灵迹,功及于民,保明指实”。旋又委派转运司财计官赵不紊前去核实,结论与方品相同。礼部再与太常寺勘会后,认为符合有关敕封条文,隆兴二年(1164年),下牒敕封清水祖师为“昭应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