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以前的欧洲监狱看守,就是很奇葩的存在。
(去刑场的犯人)
《欧洲死刑史》有相关的记载,中世纪的欧洲其实很少有像样的监狱,庄园里犯了错的人,直接一顿鞭打;城市里犯了罪的人,缴纳罚金或者被驱逐出城,实在需要暂时关押的,就随便在议会大楼地下室找一个房间……
中世纪晚期开始,城市里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多,法律也越来越完善,所以就建立了关押罪犯的监狱,也就需要看守了。
但是,那时候的监狱看守完全不合格。1589年10月23日,纽伦堡市举行了一场处决仪式,大多数市民就跑过去围观了。也正是这一天,一个名叫汉斯·莱歇尔的老头,跑到纽伦堡监狱把自己年迈的妻子救了出来,两人就这么跑了。
后来的调查发现,监狱看守没有将牢房“封闭”,也就是说:牢房门忘记关了……
另一份记载显示,1555年,纽伦堡的监狱看守,把守卫监狱的部分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女仆,结果这个女仆根本没给单间囚室锁门……更早的1554年,一位监狱看守被发现,每天都喝的酩酊大醉,睡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有时候不想去监狱看管犯人,就把钥匙给自己的女仆,让她去溜达一圈。
监狱看守每天的生活就是喝酒、捞钱,有时候还帮助罪犯越狱……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16世纪以前的欧洲监狱,根本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看守们只能得到一些微薄的收入(所以会想尽办法捞钱),而且也没有对他们的太多管理措施。除了死刑犯需要用铁链锁住之外,其他的罪犯往往都是听之任之,牢房门忘记关的情况比比皆是……
对了,因为监狱一般都建在市内,地下室的犯人可以通过通风口和路过的行人聊天,关在塔楼里的犯人,也可以站在高处和外面的行人聊天……而且有时候一聊就是一天,监狱看守完全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