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学金、省市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条件: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踊跃参与各种励志活动,积极参与竞选学校学生职务。
大学奖学金种类
一、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学校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1、各高等院校根据该校具体情况,按照学校奖学金的条件,制定该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学校奖学金按学年或按学期进行评定,每学年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按十个月发给每学期按五个月发给);单项奖一次发给。
2、学校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年)开学时进行评定,并补发前一学期(年)的奖学金。同时享受学生贷款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贷款
3、各高等院校根据该校具体情况,按照学校奖学金的条件,制定该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学校千部”的学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