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东明在广西河池南丹县做到矿王,被当地人称为“南丹三杰”,曾是广西首富,也是河池首富。根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在南丹中矿主眼中,黎东明是个天才资本家。”
1996年,龙泉矿冶厂已拥有固定资产4.5亿元,雇员5800多人。黎东明也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家”和“全国劳模”。此后10年内,他的生意越滚越大,黎东明成为广西首富,资产据民间传言超过10亿元。
南丹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后,黎东明又在云南蒙自投资购买了几座金属矿。在他入狱前后,技术难关被攻克,加上有色金属行情走高,到2005年蒙自矿冶产值已10亿元,超过了南丹矿冶。
2009年,黎东明以30亿元身家,登上胡润百富榜的云南首富。
2002年6月,黎东明因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妨害作证罪及单位行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