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评定机构发证。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主体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规定履行好监管服务职能,规范评价机构开展评价活动的行为,既有事前的备案,又有事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的约束,还有事后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辅以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依托覆盖全省市的技能人才管理系统,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质量督导数据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督促评价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评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