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来,我们这里就有:“冬至不过冬,过冬死公公”的说法。就是说,冬至这天,出嫁的女儿不能回娘家吃饭,必须要回婆家。否则的话,对公公可是大不吉利的。为此,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儿媳妇在娘家过冬至和老公公的幸福灾难有什么相干呢?虽然,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想法,然而,谁也不敢故意去违犯,万一碰巧老公公有了灾病的,谁担当得起责任呀。因此,冬至这一天,嫁出的女儿都要回婆家过的。这里,无外乎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其一:在过去,媳妇在婆家日子是很艰难的。“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对媳妇来说受约束是最大的。于是,早年的媳妇,一到农忙(秋收种完小麦)结束后,就会打点行装回娘家住了,一住就是一冬天。毕竟,常言说:女儿在娘家鸡蛋大的地方也感觉自由自在;在婆家呢,是斗大的地方也觉得委屈。还有,旧社会,女儿不住娘家,外人是要笑话呢,你看他家的女儿,常年在婆家住,也不回娘家来,多没出息,离不开男人吧。于是,农忙结束了,都要回娘家住上一冬天的。话是这么说,然而对于那些小夫妻来说,肯定是一种难能的煎熬。有了“冬至不过冬,过冬死公公”的规定,到了冬至前一天,丈夫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把妻子接回了家。妻子呢,有的还会装腔作势的说:要不是节气了,我可不想回去的。其实,那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夫妻团圆也是妻子的愿望。 其二: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之间,婆媳之间难免产生矛盾纠葛。那些怄气的媳妇们动不动就会闹性子回娘家住。尽管丈夫及婆家的执事长老会多次去请,个别任性的媳妇仍然不给面子。这不,冬至又快到了,还明事理的父母就会说:婆家的人再来接你,就回去吧。如果再不回去,人家可要笑话我们了。于是,怄气的媳妇就会顺水推舟,顺着台阶下了。一场家庭矛盾也就结束了。 其三:在过去那贫穷的日子里,一般的人家平常谁肯吃饺子改善生活呀,即使大户人家,也不舍得。有了冬至不吃饺子冻掉耳朵的说法,一冬天吃一顿饺子都可以冠冕堂皇了。穷户的人家也要想方设法给孩子们包顿饺子。吃饺子意味着团圆,儿媳妇不回家吃能算团圆吗?所以,接媳妇回家也理所当然。不过冬至吃饺子对现代人的生活来说,已经是毫无意义了。 然而,现在的媳妇很少有长期住娘家的了。结过婚有孩子就别说了,除了工作还有家务孩子,谁有那么多时间住娘家呀。就是没结婚正在谈恋爱的青年男女,未婚同居现象也比比皆是。“冬至不过冬”早已失去意义了。 另外,老年人还规定了许多条律呢。什么:“腊八不摸娘家的勺(儿),摸勺死她婆。”正月十五是灯会,就有规定说:“看灯不过灯,过灯死公公。”这些都是对公婆不利的说法。还有对娘家不利的呢。比如:“拜节不住节,住节死她爹。”(‘节’——指的是年节,春节。)在立春那天,更忌讳在娘家住了。什么:“打春不住春,住春断娘根”。厉害吧,立春那天谁还敢在娘家住,娘家的根就会断呀。这些虽说是无稽之谈,但是也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对家庭关系的缓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愿这些所谓的陈俗陋习能作为我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一代一代影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