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示,读音为pī shì,汉语词语,指对下级的书面报告批注意见;批示的文字。
解释
[上级对下级的公文] 写出书面意见,也指这种书面意见的文字。
1. 请人答复或提意见的敬称。
2. 上级对下级的公文用书面表示意见。亦指批示公文的话。
出处
宋·欧阳修《问王深甫五月一日会朝帖》:“唐时有五月一日会朝之礼……不知起自何帝,亦记得是开元已后方有,略与批示,其时为幸。”
清·恽敬《与赵石农书》:“兹呈已装者一部,大兄存案头……外未装者十部,内一部大兄批示见寄,馀九部分赠诸同志。”
清·昭梿《啸亭杂录·听报》:“每有军报,上无不立时批示。”
沙汀《呼嚎》:“她同保长口角,则因为那小领袖一连几次批驳她证件不足,随又诳称没有得到县政府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