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防工作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必须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高度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一个地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危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局部的稳定,而是全局的大局稳定;不仅仅是经济上造成惨重损失,而是对全局各个方面都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思想麻痹,是最大的隐患!一些领导总认为几年没有发生火灾,就放松了警惕,对隐患整改力度较差,没有清醒的认识到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如何有效预防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全面加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是摆在各单位、各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是对执政意识的体现,也是领导地位的保障。
二、消防宣传要到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冬防和“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五进”活动,加大家庭、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重点区域消防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集中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尤其是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升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要做到消防知识人人懂,消防逃生常识人人会,全民普遍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要强化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全民的参与责任。按照总局冬防和攻坚战方案部署,把冬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落实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统一协调指挥冬防工作,切实担当起冬防工作的领导责任。要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加强对消防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对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按照行政责任问责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的部门主要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