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考时间为每年了阳历6月20--6月22,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纳入“中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
考试时间
4-5月中旬: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科目
4-5月份:体育健康4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6月20-6月22: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
6月22日下午:地生结业,2020年入学七年级的学生参加。
注:1.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要求在5月中旬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拟定,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核确定。2.体育与健康现场统一测试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拟定,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核确定。
3.其它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实施
(一)语数外、理综和文综等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组织。试题命制、阅卷、成绩合成和公布以及复查、划定录取分数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考务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考点设置、巡考监考、试卷保密等各项考务工作。
(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
1.考试内容。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对象。全市八年级学生及参加当年补考的九年级学生。
外地转入十堰市的考生,在七年级或八年级转入我市的,必须参加我市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在九年级转入我市的学生,必须在九年级下学期参加当年我市举行的初中学业水平地理、生物考试(视为补考),补考成绩同样有效。
3.考试组织。试题命制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配合,考务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考点设置、巡考监考、试卷保密等各项考务工作。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
1.考试内容。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实验内容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包括: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2.考试组织。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招生考试院统筹协调,市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考点设置、巡考监考、试卷保密等各项考务工作。
(四)体育与健康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平时体育成绩和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测试成绩35分。
1.考试内容。平时体育成绩从初中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中计取,每学年满分为5分,三学年共15分。
统一测试由必考项目、选考项目和学生自行选考项目三部分组成。
必考项目(15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选考项目(10分):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和仰卧起坐(女)。由市教育局在九年级上学期放寒假前以抽签方式(从以上五项中抽取一项)确定选考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学生自行选考项目(10分):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篮球运球。考生可从中自行选择一项考试。
2.考试组织。平时体育成绩由各初中学校每学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进行测试。统一测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对各地现场测试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