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等级
1:建筑耐火等级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2:一级最高,耐火能力最强;四级最低,耐火能力最弱;
3: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4: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建筑物的墙体、基础、梁、柱、楼板、楼梯、吊顶等一系列基本组成构件;
5: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01:失去支持能力;02:失去完整性;03:失去隔火作用;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防火等级
1:防火等级主要是说建筑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型,B1级难燃型,B2级可燃型,也称阻燃型,B3级易燃型;
2:新国标《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于2007年3月1日实施,其中将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的燃烧性能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
3:为新旧标准顺利对接,公安部[2007]182号文对新老规范燃烧性能标准分级作出说明:新标准A1、A2级对应于旧标准的A级,新标准B、C级对应于旧标准的B1级,新标准D、E级对应于旧标准B2级;
4:防火等级分为A1、A2、B、C、D、E、F或A1fl、A2 fl、B fl、C fl、D fl、E fl 、F fl七个级别;
5:对材料燃烧性能级别的划分由A级(匀质材料)、A级(复合夹芯材料)、B1、B2和B3五个级别改为A1、A2、B、C、D、E、F或A1fl、A2 fl、B fl、C fl、D fl、E fl 、F fl七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