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教学内容应遵循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1.可实践性原则
所确定的教学内容必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去实践该目标所隐含的行为。
2.可满足性原则
确定的教学内容必须使学生在从事目标所隐含的相关行为时,获得满足感。例如,通过教学内容来培养学生的自我动手能力时,重要的是教学内容不仅要给学生自我动手的机会,还要使学生通过自我动手解决问题获得满足感。
3.可接受性原则
确定的教学内容想要引起的反应是在学生能力范围之内的,即教学内容应适应学生当前的成就水平和心理倾向。
4.多样性原则
确定的教学内容需多样化。很多特定的教学内容都能用来实现同样的教育目标。
5.正面效果原则
教师在确定教学内容时,应注意同样的教学内容有可能产生许多结果,既包括正面的结果,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