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的基本特征

公共关系的基本特征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4-04 09:14:37

公共关系的基本特征

1、广泛性(整体性):公众不是单一的群体,而是与某个组织运行有关的整体环境,涉及组织内部和外部,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相互关联,构成复杂。公共关系工作不能只是注意其中某一类公众,而忽略其他公众。因此,首先应该将组织面对的公众视作一个完整的环境,要用全面、系统的观点来分析自己面临的公众。

2、同质性(共同性):公众不是一盘散沙,而是具有某种内在共同性的群体。当某一群人,某一社会阶层,某些社会团体因为某种共同性而发生内在联系时,便成为一类公众。

3、公众不是封闭僵化,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之中,任何组织面临的公众,其性质、形式、数量、范围等均会随着主体条件、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产生、消失、不断扩大、缩小、稳固、动荡,性质变化如竞争变协作,友好变敌对)公众环境的变化,必将导致公共关系目标、方针、策略、手段的变化。反之亦然。

4、多样性:公众的存在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多样的。日常的公共关系工作对象包括个人关系、群体关系、团体关系、组织关系等。即使是同一类的公众,也可以有不同的存在形式,公众的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沟通方式和传播媒介的多样性。

5、相关性:公众不是抽象的,各组织“通用”的,而是具体的,与特定的组织相关。每一个社会组织都有属于自己的公众群体,他们的意见、观点、态度和行为对该组织的目标和发展,具有实际或潜在的影响力、制约力,甚至决定组织的成败。同样,该组织的决策和行为也对这些公众具有实际或潜在的影响力、作用力,制约着他们利益的实现、需求的满足和问题的解决等等。着重相关性是组织与公众形成公共关系的关键。寻找公众,确定公众很重要的就是寻找和确定这种相关性,并把它们具体地揭示出来,分析清楚,从而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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