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通风和监护 在进入锅筒、容器前,必须将锅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全部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充分通风。进入锅筒、容器进行检验时,器外必须有人监护。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检查前,也必须进行通风。 (2)注意用电安全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 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 v的照明电压。 进入容器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 v或24 v的低压防爆灯。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 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锅炉、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检验锅炉和压力容器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的紧固件,必须将压力全部泄放以后方能进行,不能在器内有压力的情况下卸下或上紧螺栓或其他紧固件,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禁止自行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锅炉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一般都用水作加压介质,不能用气体作加压介质,否则十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