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只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因此,他要进行种种比较来确定自己所获报酬是否合理,比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公平理论(英语:Equity Theory),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在《工人关于工资不公平的内心冲突同其生产率的关系》(1962,与罗森鲍姆合写)、《工资不公平对工作质量的影响》(1964,与雅各布森合写)、《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1965)等著作中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
该理论侧重于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不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指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Referents)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