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儿童为中心。反对以成人为本的教育观点,视儿童为与成人有别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原则。六岁以前的幼儿是逐渐建构认知、辨别能力并以形象思维为主要思维方式,不适合说教的教育。蒙氏从日训着手,并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及教学材料,让儿童自发、主动的学习,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随着幼儿成长,会出现某一段时间只对环境中的某一项事务专心而拒绝接受其他事务的特点,若在此时提供专向的帮助,会收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4、教师作为环境的一部分存在,扮演协助、启导的角色。教师的工作是观察儿童的内心需要,设计环境、并示范教具的准确操作,再依儿童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提供适时的引导。这种不教的教育能使师生关系和谐,儿童能够愉快的学习。
5、着重智慧与品格的养成。幼儿教育的本质意义在于帮助幼儿的生命完美成长。因此幼教的目标不只是为小学做准备,更重要的是为他们的一生奠定智慧和品德的基础,培养他们终生学习的好习惯。
6、尊重儿童的成长步调。在蒙氏教育中没有严格的课表及上下课时间,让儿童循着内在需要,自由而专心地工作,若孩子的专心时常被打断,会养成孩子不专注及草率的习性。相反,经常使孩子处于不受打扰反复练习的状态则能培养孩子的耐心和专注力。
7、混龄教学。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会相互模仿、相互学习并养成儿童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社会行为,并在智能上相互影响、促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孩子用的,而是儿童工作的材料,旨在诱发儿童由浅入深的自我重复操作,以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9、摒弃奖惩制度。蒙氏尊重儿童的选择,让儿童有自愿、自发的学习意愿与需求,儿童对奖惩并不在乎。
10、教学成果常以爆发的力量呈现。以循序渐进的自我教育方式训练儿童,因此在短时间内不易察觉学习成果,但却常以爆发力量突然呈现出内在的心智成长。
扩展资料
蒙台梭利(Montessori)教学法是由意大利教育家玛莉亚·蒙特梭利博士倾其毕生经历所创造的。其教学法的精髓在于培养幼儿自觉主动的学习和探索精神。在蒙氏教室里,有丰富多彩的教具,它们都是根据儿童成长发展敏感期所创立的适宜儿童成长的“玩具”。蒙台梭利教学内容包括日常生活教育、感官教育、数学教育、语言教育、科学文化教育等内容。孩子通过自我重复操作蒙氏教具创新建构完善的人格,在自由操作中得到了多方面的能力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