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征拆土地范围东至七里河区三角线五三会巷道,西至三角线58路终点站、南至兰新铁路线、北至三角线马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不含吉安小区6栋和工务段1栋产权楼房)。
此次征收的补偿安置方式按住宅、非住宅房屋、国有直管公房等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补偿,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为就地期房,计划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另外,对在签约期限内45天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1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50000元;第16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30000元;第31天至第4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10000元,超出奖励期限不予奖励。
对在签约期限内45天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15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100000元;第16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50000元;第31天至第45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10000元,超出奖励期限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