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对象的主要要求如下:
一、推免生的对象为该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总学分125分(五年制为165分)以上,并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5.外语水平优秀,直博生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480分以上)或托福550分、或雅思≥6.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6.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二、成绩方面:
要求学生专业课平均成绩至少85以上,原则上要求90
英语达到六级水平
计算机至少达到2级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