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实施的《深圳市非本市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试点办法》规定,2023年退休的非深户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缴纳社保时间要满 15 年
非深户需要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满15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
2. 年龄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非深户需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具体退休年龄以国家规定为准,目前男性为 60 岁,女性为 50 岁。
3. 满足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非深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至少达到当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 60%。
4. 离岗/离职/退役时间要满 5 年
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原缴费单位、退役后再在深圳就业的非深户需在离岗、离职、退役后满 5 年才能享受深圳市社会保险待遇。
5. 退休时居住在深圳
非深户需要在退休时依然居住在深圳,且居住时间要满 3 年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针对深圳市规定的非深户社保缴费试点范围内,如果其他地区设置类似的试点政策,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需关注当地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