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聚焦每条河流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重点难点,完成了呼市市级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照“一河一策”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解决了市级河流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河流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了更加长期、有效的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呼和浩特市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河长办〔2020〕14号)要求,结合近三年呼市市级河流管理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对接“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对呼市境内大黑河、环城水系、什拉乌素河、红河、美岱沟、黄河、哈素海等六河一湖开展市级河流“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3年)编制工作。
据悉,此轮方案编制,将充分结合已有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做好目标、任务之间衔接,充分考虑工程及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落实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及要求。继续以河湖管理、保护、整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河湖的突出问题,为各级河湖长部署、落实、考核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和制定未来河湖管理保护计划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推动河(湖)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