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最后,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让读者不由自主的跟着乐了起来。
《结婚记》语言平实,但是却让人觉得温暖动人。“我伸头去看荷西,他穿了一件深蓝衬衫,大胡子也修剪了一下。好,我也穿蓝色。”这是一种悠然自得的感觉。三毛用了一个“伸”这个很有意味的动词,强化了她单纯活泼的性格。接下来一个“好”单独成句,使舒缓的语调改变了节奏,与灵感突发的感觉相得益彰。随后她对装扮自己的动作做了弱化处理,我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虽然不是新的,但它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鞋子仍是一双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上一顶草编的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没有用皮包,两手空空的。这段描写除了简单的动作“找”、“戴”、“拿”、“别”以外,如果没有前面她交代的是一次结婚外,这与周末出游又有什么不同呢?她在自我欣赏着,她认为结婚是自己的事,自己感觉好最重要。这也很容易看出她的个性。
《悬壶济世》这一节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异独特的方法,或是用中国药书上的老法子,给当地人治好了病。甚至有一次,三毛“改行” 做牙医,用指甲油来帮人补牙齿,而且确实补得那几个不肯去医院的病人牙齿都不痛了,足可以咬东西。这件事荷西知道后,“吓得全部头发刷一下完全竖起来,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又足以让读者感受到荷西当时的惊吓。
在《荒山之夜》中,荷西差点死掉了。看这一个故事的时候,让人感到身临其境,被当时的紧张、恐惧的气氛所打动,也感染了三毛当时的那种恐惧心理,又与她同急、同忧、同喜……
朴素通俗的词汇在三毛的笔下如此闪烁着光芒。三毛用语讲求浅显,该书中很难找到生冷怪癖的字眼和拖沓繁长的句子,用词简单,尽显优雅的色彩。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收藏着,一看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