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检查结论一般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查结果: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判定,说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检查依据:表明本次验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技术标准等;
3. 验收标准:说明本次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产品质量、工程效果、专业技术等;
4. 检查方法:说明本次验收采用的检查方法以及检查的主要方面;
5. 处理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包括必须整改的问题和改善的方向;
6. 验收结论: 根据检查结果和标准,确定验收的结论,如 "合格" 或 "不合格", 需要在结论中注明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字批准。
通过结论表述具体、简练、明确,最好能体现综合评定和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突出重点,让验收的结果更准确、客观,并使结论具有可行性和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