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群众,应当前往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向登记机构提交按统一格式填写的申请书及登记材料。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兴路11号国土大厦一楼和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市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受理大厅
办理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