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停工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设计图纸提供不及时;
建筑资金断缺;
报批手续不全;
材料供应不及时;
施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矛盾;
当然可能存在天气等问题。
假如停工是由于施工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做为甲方或监理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的管理程序出示书面的要求其尽快复工的通知,如果施工单位拒不复工,那它必将形成违约的事实,你可以按先期违约来进行对待,可以通过司法渠道予以解决,通常是驱逐出场,进行结算。假如是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责任,那没什么说的,只要符合程序,施工方的停工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