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异。一般而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入户批示表;
2.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婚迁);
3. 无职业证明(待业证或失业证);
4. 迁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证明;
5. 合同复印件(如果是非公企业工作,合同期在一年以上的人员);
6. 企业证明(同上);
7.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有住房);
8.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表(如果是退休、辞职、解聘等)。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当事人需要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之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大理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大理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