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1606年9月22日—1645年5月17日),原名鸿基,小字黄来儿,又字枣儿,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世居陕西榆林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曾为银川驿卒。
崇祯二年(1629年)起义,后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勇猛有识略。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
十一年在潼关战败,仅率刘宗敏等十余人,隐伏商雒丛山中(在豫陕边区)。次年出山再起。 十三年又在巴西鱼腹山(腹一作复)被困,以五十骑突围,进入河南。其时中原灾荒严重,阶级矛盾极度尖锐。
李岩提出“均田免赋”等口号,获得广大人民的欢迎,散布“迎闯王,不纳粮”的歌谣。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农民战争中的主力军。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襄阳称新顺王。同年,在 河南汝州(今临汝)歼灭明陕西总督孙传庭的主力,旋乘胜进占西安。
次年正月,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由于起义军领袖犯了胜利时骄傲的错误,迫害吴三桂的家属。逼反吴三桂,满清贵族入关,联合进攻农民军。
他迎战失利,退出北京,率军在河南,陕西抗击。1645年5月17日,李自成被杀于湖北通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