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是古代宫中侍奉君王后妃的女子,旧指从事服务工作的女子,侍女只是她们的工作。而丫鬟是指婢女,旧时有钱人家买卖役使的女孩子。也叫“丫头”、“丫环”,属于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依附于主人的女子,属于贱籍,而侍女不一定是奴婢贱籍,不少侍女都是良籍,她们受雇在大户人家工作。对于婢女,主人是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的,但对于良家出身的侍女,主人的权力相对较小。
古代很长时间里“良”和“贱”都是界限森严的,早在西汉从军就分为“良家子”和“七科谪”,前者属于“良”,后者某种意义上说近似“贱”。《唐律疏议》明确规定了一系列良贱不得混淆的法条,比如禁止良贱通婚(这里说的通婚是指明媒正娶)、以良犯贱(良人对贱籍之人犯法)可以减刑或不予处理、掠卖良人为奴婢(以良为贱)是重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