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盘王节,流行于广西、湖南、云南、广东、贵州、江西等省(区)瑶族人民居住地的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瑶族盘王节源自农历十月十六日的盘王节歌会,每逢这天,瑶民便汇聚一起,载歌载舞,纪念盘王,并逐渐发展为盘王节,现代的盘王节已逐步发展为庆祝丰收的联谊会,青年男女则借此机会以歌道情,寻觅佳偶。
2006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广东省韶关市申报的瑶族盘王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节日时间
农历十月十六日
节日类型
传统节日
流行地区
广西、湖南、云南、广东、贵州、江西等省(区)瑶族人民居住地
有关瑶族地区过盘王节的古老风俗,早在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唐代刘禹锡的《蛮子歌》、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等典籍中就有记载, 据汉代初年的《搜神记》记载:瑶族先民“用掺扎血肉,叩槽而号,以祭盘繇 。”唐代诗人刘禹锡被贬官到连州 ( 即今广东连山瑶族自治县)时,所作《蛮子歌》中写到瑶族 “时节祀祭盘瓠。” 《岭外代答》中说:“瑶人每岁十月,举峒祭都贝大王于庙前,会男女之无实家者,男女各群联袂而舞,谓之‘踏瑶’。”“踏摇”即是“跳盘王”,瑶族盘王节即是由“跳盘王”发展而来的,“跳”即舞之意,跳盘王是指人们载茂舞以谢盘王的恩德,并祈盘王保佑子孙平安。
1984年8月,全国瑶族代表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确定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日为瑶族的统一节日“盘王节”。
198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在考察南岭地区时提出关于建立南岭瑶族地区经济开发区的构想。
1992年,第一届南岭瑶族盘王节在广西贺县(今贺州八步区)召开,到第八届更名为中国盘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