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射击场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持申请材料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查后,上报市公安局审批,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营业性(彩弹枪)射击场审批登记表》;
(2)射击运动场四邻图、平面图;
(3)申请单位枪弹管理制度及书面请示;
(4)枪弹库结构图及说明;
(5)枪弹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及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
(6)与当地公安机关签订枪弹安全管理责任书;
(7)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申请文件;
(8)射击活动方式以及配置枪支种类、型号和数量说明,靶位数量、设置情况。
2、经审批同意的,由申请单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建设。建设完成后,由当地县级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并验收,经市公安局验收同意后,向公安部申请办理枪弹调拨手续。
3、公安部批准后,市公安局办理有关枪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