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以李,报之以桃”从字面上看别人解人之困,授之以桃,而受惠之人却以李相报,当时有负于授桃之人了。桃之味比李美,李之实比桃小。故疑此语为贬义。但人们日常中往往在表达时犯错误,说受人恩惠,过后报答,言曰;“投桃报李”,此种,要么看出受惠之人悭吝油滑,要么看出受惠之人谦逊诚实。
寓意是要知恩图报;也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出自《诗经·大雅·抑》,作者:卫武公,朝代:春秋时期。
原段为:辟尔为德,俾臧俾嘉。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彼童而角,实虹小子。
译文:修明德行养情操,使它高尚更美好。举止谨慎行为美,仪容端正有礼貌。不犯过错不害人,很少不被人仿效。人家送我一篮桃,我把李子来相报。胡说羊羔头生角,实是乱你周王朝。
扩展资料:
“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引申及相似成语:
1、投桃报李: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
2、投木报琼:出自《卫风·木瓜》,作者为周代无名氏。
原句为“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他送我的是红桃,我报他的是琼瑶,琼瑶哪能算报答,是求彼此永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