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发布的讨明檄文,主要内容是:
(1)明朝无故杀害努尔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3)明朝违反双方划定的范围,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卫叶赫,抗拒建州;
(5)叶赫由于得明朝的支持,背弃盟誓,将其“老女”转嫁蒙古;
(6)明当局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垦种之柴河、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
(7)明朝辽东当局派遣守备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后,把战略重点从原先统一女真诸部转移到反明上。天命三年(1618年)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公开宣布“七大恨”,起兵反明。“七大恨”的政治性远远大于感情性,全文并没有过多的实质内容,意在挑起女真内部对中原的仇恨,从而达到努尔哈赤自己的政治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