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中考评分标准(云南中考体育评分标准2023)

云南省体育中考评分标准(云南中考体育评分标准2023)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3-08 22:44:53

云南省体育中考评分标准

1000米(男)、800米(女)

【单位】分、秒

【分值】4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有氧耐力,评价心血管系统机能水平。

2.场地器材:200米或400米跑道、秒表、发令枪、烟屏、号码布。

3.测试方法:同田径规则,测一次。起跑姿势采用站立式起跑。

4.注意事项:分组的人数不得超过20名。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鞋。

25米×20次(男)、25米×16次(女)往返跑

【单位】分、秒

【分值】4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速度耐力,评价耐力素质。

2.场地器材:直线25米以上平地、秒表、折返点标志杆、发令枪、烟屏、号码布。

3.测试方法:从鸣枪起跑至25米折返点(需绕过标志杆)返回至起跑终线(需再次绕过标志杆)重复往返20次(男生)、16次(女生)。男生第20次,女生第16次时躯干触击起终点线按停表的先后顺序计取成绩。起跑姿势不限。

4.注意事项:一人一道,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鞋。绕杆时不得扶杆,不得串道。

肺活量/体重指数

【单位】ml/kg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评价人体呼吸系统机能状况。

2.器材:电子肺活量计。

3.测试方法:通风良好的房间,使用干燥的一次性吹嘴,肺活量计平稳放置桌面上,检查电源及其接口是否牢固,按工作键,液晶显示“O”即代表机器进入工作状况,预热五分钟后测试为佳。按青少年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评定记录。

测试时告之被测试者自然放松,不紧张,测试时吹气要尽全力,以中等速度和力度吹气效果为最佳。被测试者面对仪器站立,手握吹气吹嘴,面对肺活量计站立试吹1至2次,首先检查吹气仪表有无反应,还要注意吹嘴或鼻垫处是否漏气。调整吹嘴和用鼻夹(或捏鼻孔),学会深吸气(吸气时避免耸肩提气,应该像闻花似地慢吸气);深吸气后屏住气再对准吹嘴尽力深呼气,直到不能再呼气为止,防止此时从吹嘴处吸气,测试中不允许中途二次吸气。

被测试者进行一至两次比平日深一些的呼吸动作后,更深的吸一口气,向吹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出为止,吹气完毕后,液晶屏上最终显示的数字即为肺活量毫升值。每位受试者测2—3次,每次间隔15秒,记录每次测试的数值,选取最大值为测试结果(以毫升为单位,不保留小数)。

4.注意事项:

A.必须注意肺活量计的计量部位是否畅通和干燥。它是仪器是否准确的关键,吹气管的导管必须在上方,以免口水或杂物堵住气道。

B.每测试10人及测试完毕后,用干棉球及时清理和擦干气筒内部。

C.导气管存放时不能打折。

D.校对仪器。

坐位体前屈

【单位】厘米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在静止状态下的躯干、腰髋等关节可能达到的活动幅度,肌肉的伸展性、弹性及身体柔韧素质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3.测试方法:受试者平坐两脚伸直,两脚掌平蹬测试纵板,两脚跟分开不超过10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双臂不能再向前伸肘为止。测试计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时以厘米为单位,保留整数,整数后的小数自动删除,不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测试2次,取最佳成绩为坐位体前屈测试的成绩。

4.注意事项:身体向前屈,两臂向前缓慢推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膝关节不能曲),必须是双手两中指指尖推动游标,否则测试成绩无效。测试2次后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若两次违例,可补测一次。

100米跑

【单位】秒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位移速度,评价速度素质。

2.场地器材:100米跑道6-8条、秒表、发令枪、烟屏、道次牌、号码布。

3.测试方法:受试者采用站立式或蹲踞式起跑快速跑至终点。计时员见到起跑信号开表,当受试者的躯干到达终点线垂直面的瞬间停表,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4.注意事项:起跑犯规两次者,取消起跑资格,成绩计为零分。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鞋。不准抢跑和串道。

立定跳远

【单位】米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下肢肌肉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平坦土地或沙坑、跳垫、量尺。

3.测试方法:考生在起跳线外起跳,不能助跑,每人三次机会。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记录最佳成绩。三次犯规者,可再补跳一次。

4.注意事项:起跳点与沙坑地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两足原地同时起跳,不能垫步或有连续动作。

1分钟跳绳

【单位】次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协调性、灵敏性,下肢肌肉爆发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平整、干净场地(地质不限),计数器,计时钟,发令哨,各种长度的跳绳若干条。

3.测试方法:

A.必须双脚跳(不得采用单脚跳)。将绳对折,两手握绳柄各一端,两脚或一脚将绳踩在绳中央,两臂体侧屈肘挥动摇绳。绳子运动一周还原至启动处为1次(从脚掌和地面之间摇过为一次)。跳绳时要把绳摇直,绳子落地点应在脚前10厘米处。

B.跳绳时,脚的动作方法应为双脚均用前脚掌过渡到全脚掌着地,落地时稍有屈膝缓冲动作。以1分钟计时所跳的次数作为成绩。

4.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引体向上(男)

【单位】次

仰卧起坐(女)

【单位】次/分钟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上肢肌肉力量和腰腹肌力量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体操垫,计时钟。

3.测试方法:考生(男生)垂直双手正握杠,两臂伸直,待身体平稳后,两臂同时用力开始引体,引体向上至下颌过杠。然后伸臂呈悬垂,记录连续下颌过杠的次数;考生(女生)仰卧于体操垫,双手十指交叉贴于脑后,双腿曲膝成90度左右,收腹时双肘触膝,平卧时,双肩胛骨触垫为1次。

4.注意事项:引体时下颌不过杠面上沿不计数;考生仰卧起坐违例时,应及时指出并不予计此数;停表后受试者虽已坐起,但双肘未能触及同侧膝时不计数。

掷实心球(重量2000克)

【单位】米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上肢爆发力,评价学生上肢力量素质及上下肢的协调用力能力。

2.场地器材:宽3米、长10米的平整地面,画有投掷线(按评分标准的刻度画出)。

3.测试方法:考生投掷前,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投掷过程中不能侧向,单手投掷。在投掷线外投掷,可上一步或原地投掷,每人3次机会,取最远一次的成绩为最终成绩。3次犯规者,可再补掷1次。

4.注意事项:不得助跑,实心球出手后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篮球(运球上篮)

【单位】次/分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篮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半块标准篮球场、篮架、篮网、篮球、计时钟。

3.测试方法:考生从3分线外持球运球至篮下上篮,投进篮筐后,运球返回3分线外,再运球上篮,如此反复进行,以1分钟内进篮次数记录成绩。若出现运球违规,则不计算该次投篮成绩。

4.注意事项:严格执行起始间的路线,即3分线外的要求。

排球(垫、传球)

【单位】次/秒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排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3×3平方米平整地面、成人排球、计时钟。

3.测试方法:考生在听到“开始”信号后,自抛自垫或自抛自传球,以垫1次球、传1次球或传1次球、垫1次球的交替触球方式,在3×3平方米的区域和20秒时间内连续不间断地垫、传球各10次,每完成一次垫球或传球计1分。

若考生只采用一种技术完成10次或10次以上,则最高只能得到10分。

垫球时,双手小臂需同时接触球,垫球部位为双手小臂前半段,垫球高度必须是球的整体超过自己的头顶部;传球时,双手需在前额上方同时接触球完成传球动作,传球高度必须在50厘米以上。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该次成绩。未按垫球动作的要求完成;未按传球动作的要求完成;未按垫1次球、传1次球或传1次球、垫1次球的方式完成;传球时出现“持球”;垫、传球时出现“连击”;在完成动作过程中出现“停顿”,如球掉地、用手抱球等;单脚或双脚踩踏边线或超出边线。

4.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按照垫→传或传→垫交换触球的方式完成动作,在20秒时间内(垫、传)2种技术各完成10次触球,每种技术超过10次只计10次的成绩。

足球(往返带球蛇形绕杆)

【单位】秒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足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足球、秒表、平坦场地,起终点线为5厘米白线(同一条线),标志杆高1.6米,起点线(白线)至6第一根标志杆距为3米,杆间距为3米(共五根标志杆)。

3.测试方法:测试者听到监考员鸣哨后,从起终点线(白线)外带球前行,躯干触击起终点线(白线)前沿开表,继续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绕过第五根杆后返回,以同样的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动作返回到起终点线(白线),以躯干触击起终点线(白线)后沿平面停表。时间精确到1/10秒。以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后到达起终点线(白线)的时间为最终成绩。

4.注意事项:必须在往返带球中绕过每一根杆,如未绕过杆则加罚时间(每漏绕一根杆加罚3秒,漏绕n根杆加罚n×3秒时间)。

航模、体育舞蹈、篮球、足球、排球(竞赛成绩)

【单位】名次

【分值】20分

1.计分标准:航模、体育舞蹈、篮球、足球、排球项目考试按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航模、体育舞蹈、篮球、足球、排球单项比赛或综合运动会的成绩排名予以计分。具体为:

省级比赛: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选考该项目,可计20分;四至六名的,可计16分,七至八名,可计12分。九名以后成绩不计分。

州市级比赛:各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考该项目,可计20分;二至三名的,可计16分,四至六名,可计12分。七名以后成绩不计分。

2.注意事项:省级比赛是指:省教育厅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州市比赛是指: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分资格审查,对计分项目、计分分值、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对申请计分的考生要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多报、漏报、误报和虚报现象。同一考分具备多项计分条件的,只能任选一项,不得累计计分。

考生申报加计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原件)。有条件的州(市)可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计分,具体方案由各、州市自定。

五、评分标准

按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评分表执行。

六、计分办法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或25米往返跑,分值40分,其余三项每项2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七、考试要求

(一)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因校而异,因地制宜安排考试。全省初中毕业生应做到先体检后考试,没有经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体育考试。对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全省各考点应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能安全顺利地进行,各考点和各学校必须对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进行考前组织纪律、交通规则、运动卫生常识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把工作深入到学生家庭。明确学校带队教师和班主任的职责,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查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严格执行免、缓考的规定。各学校要将免试的考生名单造册,在考前交考点办公室,并报送州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三)对毕业生的学籍、户口的查验工作须在初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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