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率计算公式:平均照度(Eav) = 光源总光通量(N*Ф)*利用系数(CU)*维护系数(MF) / 区域面积(㎡)
单位是勒克斯(Lux或Lx)。
1、单个灯具光通量Φ,指的是这个灯具内所含光源的裸光源总光通量值。
2、空间利用系数(CU),是指从照明灯具放射出来的光束有百分之多少到达地板和作业台面,所以与照明灯具的设计、安装高度、房间的大小和反射率的不同相关,照明率也随之变化。如常用灯盘在3米左右高的空间使用,其利用系数CU可取0.6-0.75之间;而悬挂灯铝罩,空间高度6-10米时,其利用系数CU取值范围在0.7-0.45。
筒灯类灯具在3米左右空间使用,其利用系数CU可取0.4-0.55;而像光带支架类的灯具在4米左右的空间使用时,其利用系数CU可取0.3-0.5。以上数据为经验数值,只能做粗略估算用,如要精确计算具体数值需由公司书面提供,相关参数,在此仅做参考。
3、维护系数是指伴随着照明灯具的老化,灯具光的输出能力降低和光源的使用时间的增加,光源发生光衰;或由于房间灰尘的积累,致使空间反射效率降低,致使照度降低而乘上的系数。
一般较清洁的场所,如客厅、卧室、办公室、教室、阅读室、医院、高级品牌专卖店、艺术馆、博物馆等维护系数K取0.8;而一般性的商店、超市、营业厅、影剧院、机械加工车间、车站等场所维护系数K取0.7;而污染指数较大的场所维护系数K则可取到0.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