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办工作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县纠风工作;
二、负责检查指导全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专项治理的督办、检查、指导;
四、查处与行业风气有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案件,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涉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总结并查处相关的违纪问题;
五、负责全县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
六、负责全县推行公示制、公开制、承诺制、招投标制度的推广、落实、督办、检查工作;
七、承担上级纠风办部署的各种专项治理任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