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可以自建别墅。2020年10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同时明确,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问题。
文件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部署了许多重大改革任务,部署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为进城农民保留房和地开了绿灯,也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