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行分类别综合考试。即,申请人员按本人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参加综合考试。申请不同类别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科目如下: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